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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买卖中楼盘广告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交易市场火热,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房屋无疑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面对在交易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所产生的法律纠纷所带来的困扰,却又使得消费者感到极其烦恼,收房时遇房屋套型与楼盘广告不一致的问题相信不少业主都经历过。
       针对楼盘广告的法律效力的认定这个问题,我国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购房者来说,最有效保障自己权益的是购房合同。
       对于购房者的决策有重要影响作用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应视作合同的一部分,开发商必须遵守。 因此,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该留个心眼,将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材料及销售过程中的资料等保留下来,以便日后产生房屋买卖纠纷时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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